辽宁大学是一所具备文、史、哲、经、管、法、理、工、医、艺等学科门类的综合性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和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入选教育部基础学科系列“101计划”。辽宁大学来华留学教育始于1965年,是中国最早开展来华留学教育的高校之一,是中国政府奖学金生接收学校、辽宁省来华留学工作示范高校、汉语水平考试(HSK)优秀考点。中国政府奖学金“丝绸之路”项目是中国教育部资助的全额奖学金项目,用于部分中国高校自主招收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优秀国际学生来华学习。
申请受理机构名称:辽宁大学
受理机构编号:10140
奖学金项目种类:B类
一、申请截止日期
即日起至2026年5月18日
二、招生范围
招生层次:本科生
招生国别:俄罗斯、塞内加尔、越南、老挝、巴基斯坦、塔吉克斯坦、泰国、哈萨克斯坦、蒙古国、孟加拉国
三、招生专业
专业名称 |
授课语言 |
院系 |
学制 |
培养层次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中文 |
金融与贸易学院 |
4 |
本科 |
四、申请条件
1.非中国籍公民,无犯罪记录,身心健康,成绩优异,知华友华。
2.须具有高中学历,年龄不超过25周岁。
3.未同时享有其他奖学金。
4.中文水平原则上至少达到汉语水平考试HSK(四级)180分或以上。
5.申请人须参加来华留学本科入学学业水平测试(CSCA测试)。
6.其他条件
(1)申请人应当符合辽宁大学在学术能力及其他相关方面的入学要求。
(2)如果中国公民移民外国后以外国留学生身份申请来校学习的,须持有有效的外国护照或国籍证明文件4年(含)以上,且最近四年(截至入学年度的4月30日前)之内有在国外实际居住2年以上的记录(一年中实际在国外居住满9个月可按一年计算,以入境和出境签章为准)。
五、奖学金资助内容和标准
1.资助内容
包括学费、住宿费、生活费和综合医疗保险费。
2.资助标准
●免学费
●提供免费宿舍或发放住宿补贴
●生活费:本科生2,500元人民币/月
●综合医疗保险费:800元人民币/人/年
注:其他详细内容可查看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ampuschina.org)。
六、申请及录取流程
1.申请者在辽宁大学国际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站上申请。登录“辽宁大学国际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lnu.17gz.org/member/login.do),先用邮箱注册账户,然后选择“中国政府奖学金‘丝绸之路’项目”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再上传附件,最后点击“提交”。
2.辽宁大学对申请人进行材料审核,初审合格的申请人进入面试阶段。面试通过网络进行。具体面试安排将通过留学生招生办公室官方邮箱通知到申请人提交的个人联系邮箱,请随时关注邮件通知。
3.通过面试的申请人,进入复审环节。辽宁大学对通过资格审查、面试及复审的申请人进行奖学金提名,并向被提名的申请人发放预录取通知书。
4.被提名人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申请网站(https://studyinchina.csc.edu.cn),选择留学项目种类“Type B”,根据附件2《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申请人用户操作说明》的步骤,提交所有申请材料电子版,完成最后报名申请。未获得辽宁大学提名资格的申请人在“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上提交材料无效。
5.6月5日前,辽宁大学将被提名人申请材料报送至中国国家留学基金委,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确定最终录取结果并反馈学校(最终录取结果以国家留学基金委通知为准)。
6.辽宁大学公布录取结果,并向录取者发放《录取通知书》及《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预计在2026年7月底前)。
七、申请材料
申请人必须按照申请流程如实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真实的申请材料,具体包括:
1.有效护照的复印件。请提供完整的个人信息页的复印件,护照有效期应晚于2026年9月1日。现居住在中国大陆境内的申请人需要提供当前有效签证或居留许可证。
2.经公证的高中学历证明。中、英文以外文本还需提供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翻译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交就读学校出具的预计毕业的证明,证明中须说明预期毕业时间和获得毕业证书时间,报到时须携带学历证明原件。
3.高中阶段全部课程成绩单。中英文以外文本还需提供经公证过的中文或英文的翻译件。
4.CSCA成绩单。申请人须提交中国教育部“来华留学本科入学学业水平测试”(CSCA测试)成绩单的扫描件(文科中文、数学两个科目)。
5.中文项目申请人须达到汉语水平考试(HSK)四级180分及以上,须提供两年有效期内的HSK成绩报告单扫描件。
6.个人简历。按照系统中模板填写。
7.学习计划。中文撰写,不少于800字。
8.推荐信。本科申请人须提交两封推荐信,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9.《外国人体格检查表》,须用中文或英文填写并严格按照表中所列项目进行检查,2025年11月以后的体检报告被视为有效。
10.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须提交由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无犯罪记录证明,2025年11月以后的证明被视为有效。
11.未满18周岁(2008年9月1日之后出生)的申请人需提供未成年人监护权委托书等相关文件。
12.其他可证明学习能力和综合素质的文件,如获奖证书、发表论文等。
13.资金担保证明。
八、特别提醒
1.以上所有材料应为中文或英文文本,非中英文证书(证明)需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翻译。
2.上传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3.请上传彩色扫描的PDF版本。
4.辽宁大学在审核上传的申请材料过程中,将根据申请人材料情况要求部分申请者提供申请材料的书面版原件/公证件或者指定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文件供进一步查验。申请者应保证所提供的申请信息及申请材料的真实与准确,否则,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5.电子邮箱、个人联系电话、在华联系人电话等招生录取环节所需的重要信息,务必准确有效。申请期间,请保持电话畅通,及时查看邮件。
6.奖学金获得者须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办理报到、注册手续。未经批准而逾期不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学籍处理,所获得的奖学金资格亦自动取消。
7.奖学金获得者须按规定参加奖学金年度评审。不参加评审或者评审不合格者,将被终止或者取消其享受奖学金的资格。
8.中国政府奖学金生不得同时享受中国各级政府和录取院校设立的其他奖学金(不含各类一次性奖励金)的资助,一经发现,其中国政府奖学金资格将予以取消并须退还已领取的中国政府奖学金。对于刻意隐瞒资助情况的,除取消资格外,三年内不允许申请中国政府奖学金。
九、联系方式
辽宁大学国际教育学院留学生招生办公室102室
办公电话:+0086-24-62202503
留学生招生办公室官方邮箱:studyinlnu@lnu.edu.cn
辽宁大学国际教育学院官方网址:https://ie.lnu.edu.cn/index.htm
地址:中国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66号辽宁大学国际教育学院102办公室
联系人:王老师
附件:
1.外国人体格检查表
2.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申请人用户操作说明
辽宁大学国际教育学院
2026年5月1日